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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级专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2-29   浏览次数: 1506

各分院、2015级专科各学生班级:

   根据《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试行)》(锡职院教〔20161号)中关于转专业的有关条款,2015级专科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各分院和学生班级。

一、申请资格

    2015级专科生除中外合作专业(含软件技术NIIT)学生、海外直通车专业学生、“3+2”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专业学生、汽修SGAVE试点班学生以外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艺术类学生只能在艺术类专业中互转。

二、时间安排及流程

    1.开学第1周前,各分院根据自身教学资源情况和学校规定,提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学生数,以及接收条件、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等转专业工作方案,将方案送交教务处,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数与申请要求。

    2学生在所在分院(即转出分院)领取并填写《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经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认可后于第2周周三(39日)前上交到转出分院。如有问题可咨询转出和转入分院转专业联系人,具体联系电话见附表。

    3.第2周下半周,由学生所在分院对申请转出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核查,各专业允许转出人数,控制在该专业一年级专科人数的8%以内(具体人数由各分院根据专业正常办学情况确定,详见附表)。当要求转出的人数超过控制的人数时,根据学生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或学分成绩乘积)以及各自具体情况,确定允许转出学生名单。同意转出的,应将学生第一学期期末总评成绩排名表(按学分成绩乘积)、申请表及该生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教务处。一并上交“2015级专科生转专业转出学生汇总表”。

    4.第3周上半周,由教务处将申请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所在分院下发名单及相关材料,各分院按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教务处依照考核办法进行监督。各专业允许转入人数,控制在该专业一年级专科学生人数的8%以内(具体人数由各分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专业教学条件情况确定,详见附表),当要求转入的人数超过控制的人数时,按转入专业申请者的考核情况,确定允许转入学生名单。签署意见后将所有材料送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审批。一并上交“2015级专科生转专业转入学生审核汇总表”。

     5.第3周下半周,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审议转专业学生材料,形成学校审批意见,通知学生审批结果并做好后续相关转入工作。经审批准予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备案,并按照教育部学年电子注册的要求进行学籍异动处理。

三、注意事项:

    1.各分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转出与转入学生的适当数量,妥善做好各项工作。

    2.各分院应做好学生咨询及解释工作。

    3.学生应在充分了解各专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提出转专业申请,转专业申请一旦得到批准,不得再转回原分院或其它专业。每个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一个专业。

    4.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其培养要求按新专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按转入专业要求补修未修过的课程;已修且成绩合格的相同或相近课程可向所在分院申请免修,分院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按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满规定的总学分,方可毕业。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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